一、專業要求
(一)招聘崗位條件中的學科專業參照《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照目錄》(見公告附件3,以下簡稱《參照目錄》)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名稱和代碼必須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請特別注意區分學術碩士和專業碩士代碼。
(二)國(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其專業以認證書為準。
(三)若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參照目錄》的,可以選擇招聘崗位中的相近專業報考,其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相同,且主要必修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招生簡章、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的教務處或研究生院蓋章)、畢業院校專業設置的說明等材料,由各地教師招聘領導小組在資格復審階段按有關規定進行專業認定。
二、關于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崗位的要求
(一)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報考人員須為通過全國統一的高考、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或研究生入學考試,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研機構就讀,且就讀期間人事關系(個人人事檔案、工資關系)和組織關系轉入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的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到2024年12月31日,特殊學制的按教育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二)除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外,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即: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檔案、組織關系等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可報考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三)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四)2023年9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五)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夜大、電大、成人教育等)畢業生的考生身份均為非應屆畢業生。
三、關于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問題
(一)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報考人員須使用最高學歷專業報考
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以其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報考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應以其畢業時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報考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二)非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報考人員可使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
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的,需提供符合招聘崗位對應層次專業所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四、關于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報考問題
(一)國內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報考問題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第二學士學位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二)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在讀人員報考問題
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在讀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在報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均視為在讀人員。
五、關于崗位條件中的年齡要求
特崗教師招聘崗位要求年齡30周歲以下,報考人員須為1993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六、關于涉及工作經歷的計算
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2月。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論是否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均不視為工作經歷。
七、關于戶籍的有關要求
崗位條件要求為某市或某縣戶籍的,指本公告發布之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為該市或該縣戶籍。
八、關于教師資格證的有關要求
已參加2024年教師資格考試暫未取得證書的人員可以報考,報考人員應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九、關于中小學在編教師、特崗教師、民辦學校教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等報考要求
(一)在我省各級各類中小學任教的正式在編教師報考,須在同一縣域(或同一設區市市直學校,下同)公辦中小學校任教累計不少于5年(即:2019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為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員和特崗教師的服務期可與其轉為正式編制教師后的工作時間累計計算),且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2021年招聘錄用,連續任教3年至2024年8月底前服務期滿的特崗教師報考,須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三)民辦學校聘用的專職教師報考,需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四)公費師范生和參加“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的定向師范生,須按入學前簽訂的協議就業。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與簽訂協議的單位未正式解除協議的不得報考(以解除協議書簽訂時間為準)。
(五)在我省同一縣域內公辦中小學任教累計服務不滿5年的在編教師、服務不滿3年(即:2022、2023年招聘錄用)的特崗教師、其他有服務期要求且仍在服務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與所在單位未解除人事(聘用)關系的不得報考(以編辦辦理下編手續時間或解除聘用合同書簽訂時間為準)。
(六)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報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資格審查時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七)考生不得隱瞞實情進行報考,上述同意報考證明、解除聘用關系證明、解除協議證明等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