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現將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體能測評對象
報考朔州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按規定需參加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的人選,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5倍的比例確定(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確定)。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見附件3。
(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報到時間: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7:00
測評時間: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
地點:朔州市朔城區第一中學校體育場(朔州市朔城區鄯陽街,朔城區人民政府西側)。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則》、《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等執行。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在執行過程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實施規則見附件1、附件2。
(四)注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到入闈。凡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自動放棄。請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提前了解交通狀況,熟悉出行路線。
2.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測評期間考生不得請假離開測評場地,不得泄露個人姓名,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測評場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系,違者取消測評資格。
3.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考前須自行熟悉測評項目、規則和注意事項,適當鍛煉,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體、心理狀態。
4.本次體能測評不安排復測、補測,考生也不得在體能測評前、測評時以身體不適或其他理由提出緩測或免測。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建議考生慎重考慮是否參加;在體能測評過程中感覺身體不適宜繼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可隨時提出退出。因自身身體原因或違反測評規則所造成的意外情況,其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考生自備防暑物品、運動衣、運動鞋,禁止穿跑鞋。
6.體能測評成績當日現場公布。
7.如因天氣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體能測評工作不能如期舉行,以山西省人事考試網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體能測評由朔州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咨詢電話:0349-2169059/2169055。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非公安系統職位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4。
公安系統職位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照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2018年6月27日在體測現場張榜公布。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8年6月28日——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點: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公務員管理科(朔州市開發北延長路市人才大樓)。
(三)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及復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或戶籍地、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 與報考職位要求對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要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證明,須說明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畢業時間、學歷層次以及所學專業、是否畢業等情況,有學位要求的還應說明獲得的學位情況)。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已就業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三支一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轉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要說明是否同意報考及錄用或聘用的起始時間,并由相關負責人簽字);未就業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情況(注明未就業,檔案存放于何處)。
6.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具體要求見《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7.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專門職位和應屆畢業生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意見(應注明入伍、退伍情況及檔案存放情況等)。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應說明是否同意報考及錄用或聘用的起始時間,并由相關負責人簽字);未就業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情況(注明未就業,檔案存放于何處)。
8. 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到2018年3月任現職滿3年且考核合格,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鄉鎮(街道)和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工作證明(應說明是否同意報考、任職時間、近三年考核情況,并由相關負責人簽字)。
9.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考生須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不得參加面試。
2.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3.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4. 為避免考生往返路途準備資格復審材料,確保安全,建議所有報考公安類職位的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評前將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準備齊全。
5.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請仔細閱讀本公告,有關事宜可提前咨詢了解。
6.面試時間、地點請考生隨時關注山西人事考試網公告。
咨詢電話:0349-2288388
2018年朔州市招考公務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