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單位及崗位人數
富裕縣特殊教育學校選調5人。其中:特殊教育教師1人,音樂教師1人,課后輔導教師(男)2人,課后輔導教師(女)1人。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1.全縣在編在崗人員;
2.認真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熱愛教育事業;
3.身體健康,能夠正常承擔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4.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專業技術技能的能力;
5.近三年(2021-2024年度)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選調人員年齡、學歷、所學專業及教師資格層次等要求:
7.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師不能參加選調:
(1)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3)本年度已申報其他學校選調,并確定為已聘人員者。
三、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共分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調轉等工作程序,每個程序的結果面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聯系電話:0452-8942323.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324室)。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驗原件,復印件由報名點留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4)填寫附件《富裕縣2024年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
(5)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后附樣板);
(6)所在單位出具《任教經歷及近3年考核等次證明》(后附樣板);
(7)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
(8)選調計劃中所涉及相關佐證材料。
2.資格審查。教育局負責組織資格審查,審查工作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請考生務必按照選調方案的要求報考,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參加選調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并視情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3.面試。面試工作由選調單位負責實施。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方式采取試講+答辯方式進行,報考者根據抽簽的順序,按評委臨時指定教材和課節首先進行30分鐘時間的備課,然后進行10分鐘的仿真課堂試講和5分鐘的答辯(答辯前可做5分鐘的思考準備)。試講滿分100分,成績按60%計入總分;答辯滿分100分,成績按照40%計入總分,若有總分成績并列的,取工作年限長者錄用。總分低于60分者不予選調。
面試評委組由7人組成,評委按評分標準、根據每位報考者的試講和答辯的效果,嚴肅認真給分,每個環節均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其余5位評委的平均分為報考者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數字四舍五入),按兩項比例折算后的合計分即為報考者最后得分。
試講所用教材為本縣現行教材,答辯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教育教學工作實踐等內容。
4.考察、公示。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選調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結束后,經選調單位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確定選調人員后進行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報請縣教育局,申請為其辦理調轉手續。
5.聘用、調轉。由教育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后,統一向縣編委會呈報調轉人員申請,選調單位與被選調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編制、工資及社會保障關系轉移手續。
四、廣泛宣傳
本縣域內各學校及各事業單位請向本單位職工廣泛宣傳,符合申報條件者經所在單位同意后申報,申報者所在單位應首先保證本單位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確定是否同意申報者申報。
五、選調紀律
本次選調由教育局紀檢工作人員進行全程監督,對營私舞弊者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報考人員必須遵守選調的有關要求和規定,服從選調主管部門的安排,對在報名、面試及考察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將參照有關規定由教育局對其進行處理。
六、其他事宜
未盡事宜和特殊情況由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商定,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由富裕縣教育局領導班子成員及選調單位正職校長組成。
原標題:富裕縣特殊教育學校關于選調教師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rUjBwp-1dtcctulL0xTiq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