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展監督渠道,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以監督推動全市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按照《隴南市優化營商環境社會監督員制度》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4名市級優化營商環境社會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優化營商環境社會監督員從城鄉居民代表中選聘。
二、選聘條件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公正廉潔;
(二)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和法律意識。熟悉國家和省、市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具備開展工作的基礎素質和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誠信品質、責任意識、職業道德和遵紀守法意識。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
(三)關心隴南市發展,熱心公益事業,自愿參與監督員活動,有強烈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善于聽取和反映企業、群眾的意見,敢于依據職責實施監督。善于發現問題,并能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工作職責
隴南市優化營商環境社會監督員工作屬于社會志愿服務,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一)監督。對市縣兩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審批、政務公開、服務承諾、服務規范、中介服務、行政執法及窗口服務等營商環境予以監督;
(二)評議。對市縣兩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職責的相關情況進行年度評議;
(三)建議。關注企業群眾在營商環境方面需要要求,關注營商環境的堵點難點,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對我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意見建議,積極建言獻策;
說明:1.反饋表編號由市營商辦按順序編排;
2.反饋情況可填寫在表內,也可以附件形式提供。